关于开展第二届(202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对标开展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要求,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新局、谋新篇,全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企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与《企业家》杂志社共同组织开展第二届(202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推荐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活动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聚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弘扬企业家精神等重点任务,以改革成果提炼与总结为抓手,加强成果经验共享与交流,甄选出改革建设的标杆企业,深入总结实践案例,以内参的形式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企业改革最新成果,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面向企业征集第二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并择优编辑出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企业深化改革培训班;面向企业组织改革成果交流座谈会等活动。
三、成果发布
通过活动开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培养一批勇于改革、敢担当作为的改革人才,挖掘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形成持续深化改革,动态优化改革成果的管理体系。第二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推荐活动计划甄选特等成果30项、一等成果60 项、二等成果120项。
四、成果推荐
(一)推荐主体。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为推荐主体,统一组织所属基层单位的深化改革实践成果遴选,并择优推荐。
(二)推荐要求。请各集团公司限额推荐 50项深化改革实践成果,于2023年7月10日前,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GQGG2022@163.com(“国企改革”首字母缩写),推荐文件名称要求注明推荐单位简称及成果推荐数量(如国家电网 50项)。
(三)推荐材料。1.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集团公司推荐汇总表(附件 1);2.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 2);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见 附件 3);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项成果,附件及参考材料详见正式文件。
五、有关事项
成果推荐办公室联系人:李天畅
电话:010-68701273 13752321916
邮箱:GQGG2022@163.com(“国企改革”首字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17 号(邮编 1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