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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管理科学奖”的通知

来源:中国管理科学学会    日期:2012-03-09    浏览量:2674次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是依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47号)。在监察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九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中,全国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为377项(总撤销率97.76%),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是管理科学方面唯一保留的奖项。

        “管理科学奖”通过对我国管理科学学术研究、管理实践及管理科学推广普及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机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展示其优秀成果和精神风貌,以调动广大管理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国管理科学的发展及应用,进一步发挥管理科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经研究确定今年进行第三届管理科学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管理科学奖”的主题是“融合创新,持续发展——中国管理科学新探索”。要求申报的重点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经济社会管理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本届“管理科学奖”所设基本奖项为管理科学奖(学术类),管理科学奖(实践类)。此外,为充分发挥管理科学奖对管理科学工作者的激励作用,本届评选继续增设专项奖,包括“管理英才奖”、“管理创新奖”、“管理卓越奖”三类。

        三、按照《管理科学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从事管理科学研究、教学、推广工作的人员,从事企业、行业、部门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组织机构均可申报。单位和个人既可自荐申报,也可推荐申报。

        四、依据管理科学的特点要求申报者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在管理科学研究领域有重要成果或学术著作,并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②在管理实践领域通过创新,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产生了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③在管理科学传播推广方面成绩显著,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参加申报的成果,应当是2007年以来取得的,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鉴定或审核。参加申报管理科学奖的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同种类全国性奖项。申报奖项的名称应与内容相符。申报项目属于集体成果时,申报的参评对象必须是直接参加申报项目并做出贡献的人员。

        六、申报时应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申报书填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单位申报材料应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等。个人申报材料需要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申报的,一经查实将撤消申报和参评资格。

        七、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2012年8月31日,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受理期可延至9月30日。受理机构为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电话:010-51893659、51849136  传真:5184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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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学会

2012年3月5日


申报书及推荐表下载:

1、管理科学奖(学术类)申报书

2、管理科学奖(实践类)申报书

3、管理英才奖申报书

4、管理创新奖申报书

5、管理卓越奖申报书

6、管理科学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