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
李昌同志:
1914年出生,1933年参加革命,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中央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青年团中央书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党委书记,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书记、主席团执行主席,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书记,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1975年到中国科学院主持日常工作,协助胡耀邦起草了著名的《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汇报提纲)》;1978年参与组织全国科学大会,迎来了中国科学的春天。粉碎“四人帮”后,他参加拨乱反正,全力支持和参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1978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积极呼吁为“四五运动”平反;1979年向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议。这些都推动了当时的思想解放潮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他在任中纪委书记期间,坚决保护雇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为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李昌是我国管理科学的积极倡导者,是学科建设的先行者。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期间,他认识到科研与教学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工程技术必须与经济管理相结合。1955年在哈工大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工程经济系,开创了学科建设的历史,培养了大批管理科学方面的人才。后来哈工大工程经济系发展成为管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首批4所管理学院之一。
中国科学院学部恢复活动后,他提出建立与数理学部、技术科学部等平行的管理科学学部的建议,这在当时具有相当的战略前瞻性。在1981年中科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上该建议获得通过,决定先建立管理科学学组,为以后建立管理科学学部做准备。他精心组织,调配干部,安排经费,指导编印《管理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刊物,主持科研管理学术讨论会,打开了管理科学研究的新局面。
中科院管理科学学组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管理科学研究机构,在短短几年中做了不少工作,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如今,管理科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为人们公认,科研和教学机构迅速发展,成为最受瞩目学科之一。李昌为管理科学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奠基性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