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技术进步模式视角的城乡收入差距研究

来源:第一届中国管理国际学术会议入选论文    日期:2016-05-03    浏览量:4275次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基本呈逐渐扩大趋势,这一问题关乎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因此,其原因及对策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学者们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主要从体制政策、城镇化、要素投入、经济发展等方面展开,对技术进步因素则关注不够。关于技术进步影响收入分配的思想最早来源于斯密和李嘉图,他们指出,在完全信息和不存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技术进步效应会导致价格降低。国外研究农业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关系的文献很多,但多是研究农业生产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如Hayami and Herdt,1977;Akino and Hayami,1975;Raju,1976; Andersen ,1979) [1-4],研究技术进步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文献并不多见。其中,Moulton将技术进步的收入分配方式分为由价格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和由货币工资提高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导致工业和农业之间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5]。赖纳特将技术进步的收益分配归纳为两种方式,一是古典形式,即在新古典理论的假设满足条件下,消费者将以较低的价格或较高的质量购买产品;另一种是共谋形式,即在存在不完全竞争、进入壁垒、报酬递增的前提下,生产企业中的雇主和工人将从技术进步中获得较高的收入[6]。可以看出,Moulton和赖纳特实际上认为,在工农业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同的条件下,技术进步通过对工农业产品供给产生影响,从而决定了技术进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国内的相关文献,以研究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农业收入的影响为主(如黄祖辉,2003;刘进宝和刘洪,2004;俞培果和蒋葵,2006;陆文聪和余新平,2013)[7-10]。纪玉山(2005)、罗序斌(2011)、李斌(2012)、余菊(2014)等则研究了总体经济进步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11-14]。与以上研究不同,本文将从工、农业的不同技术进步模式对需求的不同作用入手,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法,对工、农业技术进步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进行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

二、理论模型

        技术进步通常被认为是影响供给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上,技术进步不仅会影响供给,也有可能影响需求。如果将技术创新分为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大致可以认为,工艺创新影响产品供给,不能影响需求,而产品创新则可以影响需求,甚至创造需求。当工农业的技术进步模式呈现不同的特点时,它们各自对需求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一直以来,农业技术进步更多表现为高产育种技术,而非知识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农产品的开发技术,其结果只是传统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即供给的增加,创造需求的作用不明显。相比较而言,工业技术进步除了致力于成本的降低、产量的增加,往往还通过产品创新达到创造需求的效果。为不失一般性,我们在分析中不防设农业技术进步中也包含了能够创造需求的产品创新。为简单起见,我们将技术的两种类型合而为一,假定每一次技术进步都既能增加供给,也能创造需求。工业和农业技术进步模式的不同由他们对需求的影响程度不同来反映。从效用的角度,可以理解为工业技术进步能带来居民效用的增加幅度较大,而以高产育种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技术进步带来的居民效用的增加幅度较小。

        现构建城乡居民的C-D效用函数如下:    

 

 

        参考相关研究文献,本文还选择财政农业支出FS、城镇化率UR、城乡固定资产投资额之比INV、二元对比系数DUAL、财政科教文卫支出FSE、金融相关率FIR、人均国内生产总值lnPGDP作为控制变量。

        其他控制变量有:(1)财政农业支出FS。财政农业支出是政府对农业部门的直接投入,直接影响农民生产以及收入的提高,从而影响城乡收入差距。财政农业支出占比越大,意味着政府对农业支持力度越大,对于农民收入增加越有利,预期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为负。(2)城镇化率UR。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村中原本技能较高的一部分人进入城镇就业,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增大。(3)城乡固定资产投资额之比INV。作为资本投入,城乡固定资产投资的差异应该是城乡收入差距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4)二元对比系数DUAL。二元对比系数是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比值,二元对比系数越大,农业与非农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差距越小,故预期其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为负。(5)财政科教文卫支出FSE。财政科教文卫支出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但城镇居民收入相对较高,对其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收入较低的农村居民,财政科教文卫支出很好地弥补了其在基本生活以外的支出不足的情况,有利于农村地区人力资本存量的积累,故预期其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为负。(6)金融相关率FIR。金融相关率是指地区金融资产与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表示地区金融发展。由于存在着门槛效应、非均衡效应、降低贫困效应(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15];张立军、湛泳,2006[16]),金融发展可能会增大城乡收入差距,也可能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7)人均GDP。随着经济的增长,GDP三次产业构成会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城乡收入差距。

        本文使用2001-2013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由于西藏自治区数据缺失,从样本中剔除,这样,每年共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入样本,13年共计390个观测值,原始数据来源于2002-2014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业统计年鉴》、《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Wind资讯宏观经济数据库。各变量统计描述如表1所示。


 

变量名

变量定义

预期符号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中位数

标准差

lnGAP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的对数

1.56

0.67

1.08

1.06

0.19

lnTI

工业技术水平

+

1700.84

8883.53

1341.09

1347.91

1547.01

lnTA-1

农业技术水平(单位面积农业产值的对数)

-

11.30

6.45

9.71

9.76

0.72

lnTA-2

农业技术水平——农业机械化作业收入的对数

-

15.39

8.98

13.21

13.41

1.24

lnFS

财政支农支出的对数

-

23.78

20.13

22.2662

21.20

0.78

UR

城镇化率

+

0.90

0.24

0.48

0.45

0.15

lnFSE

财政科教文卫支出的对数

-

25.11

21.23

23.38

23.45

0.76

INV

城乡固定资产投资额之比

+

37.01

1.87

8.70

8.01

5.64

DUAL

二元对比系数

-

0.91

0.01

0.10

0.06

0.10

FIR

金融相关率

不确定

9.19

0.58

1.93

1.67

1.12

lnPGDP

人均GDP的对数

不确定

10.57

7.97

9.17

9.11

0.51


 



 


 

 

 

 

 

 

 

 

 

 

 

 

 

 

 

 

 

        3.2  回归结果及分析

        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模型1到8均拒绝存在随机效应的原假设,故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从表2中可以看出,工业技术水平lnTI在8个模型中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农业技术水平lnTA-1也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负值。模型8中,lnTI的系数为0.0566,lnTA-1的系数为-0.0401,表明工业技术进步对工业品需求的影响程度确实大于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品需求的影响程度。工业技术进步与农业技术进步系数的绝对值之比为1.411,根据上面的理论分析,只有当农业技术进步率与工业技术进步率之比大于1.411时,工、农业技术进步才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现实中,这样的条件显然难以满足,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也表明农业技术进步率远远小于工业技术进步率。在农业技术进步率难以超过工业技术进步率的条件下,通过技术进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真正有效的路径就是缩小本文计量模型中工业技术进步变量的系数与农业技术进步变量的系数之比,其关键在于提高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产品需求的影响程度。

 

         城乡固定资产投资额之比INV、城镇化率UR、城乡二元对比系数DUAL、财政科教文卫支出lnFSE的系数均与预期符号相符,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金融相关率FIR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也显著为负,表明现阶段我国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效应、门槛效应是大于其降低贫困效应的。而财政支农支出lnFS和人均GDP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前者可能因为各省财政农业支出中真正用于农村生产、农业开发的支出的部分很少,较多地用于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人员的工资和事务开支,而这些部门人员多数长期居住于城镇,其收入构成了城镇收入来源。而人均GDP的系数不显著的原因是,经济增长是通过产业结构的变化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第一产业的比重变化不大,尤其是2006年以后,基本稳定。

        3.3  稳健性检验

        为了对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现在采用农业机械化作业收入代替单位面积农业产值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农业技术水平 lnTA-2的系数为-0.0223,其绝对值远小于工业技术水平lnTI的系数0.0560,故仍然表明工业技术进步对工业品需求的影响程度大于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品需求的影响程度,只有当农业技术进步率远远大于工业技术进步率时,工、农业技术进步才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余各变量结果与表2的结果接近 。

再采用25%的折旧率对工业企业R&D存量的数据进行处理,结果没有显著变化。因此,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了本文上面的回归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四、结论和政策含义

        本文基于工、农业技术进步模式对需求的不同影响,构建理论模型,分析工、农业技术进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使用2001-2013年省际面板数据进行了检验。本文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由于工、农业技术进步模式不同,农业技术进步模式以高产育种技术为主,而工业技术进步则既有导致成本下降的工艺创新,又有能够创造需求的产品创新,导致了工业技术进步对工业品需求的影响程度大于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产品需求的影响程度,在不能满足农业技术进步率远大于工业技术进步率的条件下,工、农业技术进步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由此可知,如果不转变农业技术进步模式,不能提高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产品需求的影响程度,通过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很难达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的。要转变农业技术进步模式,各级政府组织应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需求弹性高、甚至能够创造、引导需求的农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同时,为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需求,鼓励、引导农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种植、养殖,并支持、帮助农户进行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提高农户在农产品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份额。另外,提高财政在农村地区的科教文卫支出,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增加对农户的金融支持,都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作者:吕民乐 金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