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6-03-04    浏览量:15360次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合作的旗舰项目,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8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四个街道,常住人口约76.2万。自1994年启动以来,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左右,2005年率先高水平达到江苏省小康指标。2013年,园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好发展态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6.9亿元,增长11.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亿元,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19.6亿美元,完成进出口总额超800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740亿元,基本保持稳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目前,园区以占苏州市3.4%的土地、5.2%的人口创造了15%左右的经济总量,并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城市最具竞争力开发区”排序榜首,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在国家级高新区排名居全省第一位。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苏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苏州工业园区辖区内的行政管理职能。

获奖成果: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

成果简介

        一、实施背景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11年2月,党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强调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2012年9月,“2012中新社会管理高层论坛”在新加坡举行,中新两国政府进行了社会管理领域交流合作的换文,并将苏州工业园区确定为双方社会管理合作的首个试点单位。2013年1月,中央综治办正式授予园区“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单位”称号。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阐述、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苏州工业园区正处于转型发展、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以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为抓手,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是园区推进更高水平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积极应对挑战、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统一的紧迫任务。

        二、实践做法

        自2012年9月份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以来,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合作试点工作,反复论证完善试点方案,并专题向中央综治办领导汇报试点设想。在此基础上,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实施方案》,着力打造“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和“中新社会管理合作示范区”。一是推进活力园区建设。借鉴新加坡“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结合园区实际,以加强民意沟通互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拓展全民志愿服务为重点,努力构建政、企、民互动合作的“强政府、强社会”格局,充分激发社会管理的活力。二是推进幸福园区建设。坚持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幸福社区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城市服务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宜居的社区环境、宜行的交通环境、宜游的城市环境,努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三是推进包容园区建设。紧扣园区外来人员多、外籍人士多的特点,不断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手段、强化管理措施,精心构建新、老、洋苏州人平等包容、互助友爱、和谐共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四是推进平安园区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政府监管、社会监管和企业监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努力打造平安中国建设的示范区。五是推进法治园区建设。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司法,创新司法服务,建设园区特色法治文化,加快推进区域法治进程,努力营造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的法治环境。六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坚持把惠民便民作为落脚点,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三、实施策略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从顶层设计入手,出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用3年时间(2013-2015年)建设“六个园区”(活力园区、幸福园区、包容园区、平安园区、法治园区、智慧园区)的总体规划,为试点工作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从体制机制着力,按照“大部制”的导向和“小政府、大社会”的中新合作开发区特点,优化调整了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将原来分散在管委会多个局办的社区管理、司法行政、信访、区域一体化等职能进行科学整合归并,成立了社会管理局,建成启用园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从而进一步理顺了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坚持学习借鉴与项目推进相结合。每年组织赴新加坡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组织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团回苏后,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提交了学习借鉴新加坡经验、创新园区社会管理的设想和建议,切实增强了学习借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试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时序化推进,确定21个重点项目并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详细制定了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议。去年以来,民众联络所建设、社情民意联系日制度、创新社工管理、建设企业社会责任联盟等一批项目先后获评“苏州市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项目”。

        三是坚持实践探索与总结提升相结合。更加注重对新加坡经验的消化吸收,善于探寻新加坡做法背后的理念,善于提炼新加坡做法呈现的规律,善于学习新加坡成功所指引的方向,使试点工作更加契合本土实践、具有长久生命力。先后会同新华社智库江苏中心、苏州市行政管理学会,合作开展社会管理课题研究。

        四、实现成效

        在社会管理领域学习借鉴新加坡经验并加以创新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一批兼具创新理念、实践成效和推广价值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打造了社会管理新平台。借鉴新加坡社区服务经验,将每个邻里中心15%的面积用于设立标准化的“民众联络所”,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社会组织培育的重要依托、社情民意征集的重要平台、社企共驻共建的重要载体、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基地,全天候免费向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开放。目前,全区建成投用的民众联络所8个,到2014年底将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民情联系新渠道。借鉴新加坡国会议员接待选民的做法,自2011年起将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定为“社情民意联系日”,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局办主要负责人深入社区,倾听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代表意见建议。截至2013年底,已开展“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87场次,征集意见建议1587项,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架起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三是构建了社区治理新模式。借鉴新加坡社区管理经验,紧紧抓住社区这一社会管理的基层细胞,结合园区国际化、多元化社区实际,在中新合作区实行以“社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社工委”)为基层行政机构的社区管理体制,构建了社工委、社区工作站和邻里中心、社区居委会三级管理服务体系。园区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建设经验》作为民政部社区建设丛书首部著作出版。四是形成了劳资和谐新机制。借鉴新加坡劳资关系管理经验,建立了由劳、资、政三方组成的工资指导理事会,促进了劳动用工的规范性、用工成本的合理性和企业用工的稳定性。加强了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公党建在全国开发区保持领先,企业工会、调解组织建设率先推进,积极发挥了增强企业凝聚力、协调密切劳资关系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蓬勃开展,园区企业社会责任联盟获评“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事”。这一体系运行的良性循环,改善了员工的劳动和生活质量,从而形成了更为优越的投资软环境。五是完善了邻里守望新格局。借鉴新加坡“邻里守望”经验,打造治安义工、反扒志愿者大队等特色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成立各类巡逻队110余支,形成了以公安民警为主力军、保安联防巡逻队为辅助、治安志愿者义务巡逻队为补充的巡防网络。园区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市、区)”,保持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六是创新了司法服务新举措。借鉴新加坡“夜间法庭”做法,法院创设“假日法庭”、“假日法律诊所”,方便上班族在周末或节假日参与诉讼活动。紧扣园区开放型经济特点,推行双语司法建议、双语检察建议书,为外资企业提供人性化法律服务。